从合肥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,今天起对2008年首批1007户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相关情况予以公示(详见A10、A11版),为期10天。公示期内无异议的,申请家庭将被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,并核发《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》。 据介绍,公示期限结束并无异议,该中心将在10月份对此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2008年7月到12月的廉租房补贴。截至今年9月26日,全市已有2000多户经各区房地产分局初审合格的申请表格递交到市住房保障中心,并通过了该中心的复审。据悉,本周五将对另外1000余户进行公示,合格的家庭约在11月上旬可获补贴。 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,若有亲戚朋友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,可相互转告,以便其能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。今年,合肥廉租房申请实行即时办理制,只要符合保障条件,即使错过第一批申请,也可随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分局申请。据悉,2008年度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,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,且在同一户籍中;2007年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485元;申请家庭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;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、抚养或者扶养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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